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我市會展業發展帶來的影響,深入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辦函〔2020〕4號)有關精神,進一步切實幫助會展企業渡過難關,促進我市會展業健康穩定發展,特擬定了《貴陽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會展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為充分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現向全區公開征求修改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20年6月22日前通過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書面反饋我局。
貴陽市會展經濟促進辦公室
2020年6月16日
貴陽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會展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按照貴州省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大工程行動有關精神,加快推動會展業復工復產,促進我市會展業健康穩定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強化會展疫情防控管理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貴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方案》以及《貴陽市、貴安新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以及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影劇院、會議、會展活動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落實防控措施。
(二)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下會展業管理。凡是符合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由省級、市級、區級主管部門認定的必要的市場化會展活動,即日起在我市范圍內可恢復舉辦。按照“誰舉辦、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和“一會一展一方案”的原則,精準防控,制定工作方案。會展活動舉辦單位、會展舉辦場所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開發區負責做好會展活動的疫情防控指導工作。
二、加大展會項目支持力度
(三)加大會展企業引進國際、國內知名會議、展覽活動的支持力度,對我市產業發展帶動性強、提升城市美譽度、知名度效果明顯的展會,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引進;需市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作為主辦、承辦、指導或支持單位的展會活動,可按程序報批后,作為主辦、承辦、指導或支持單位。
(四)擴大展會項目資助范圍,將符合貴陽市中高端消費品制造業發展,促進中高端消費的個人消費類展會納入貴陽市支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范疇。
(五)鼓勵探索會展產業新模式。支持智慧會展項目,包括鼓勵疫情期間在筑舉辦線上博覽會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在筑舉辦線上線下一體的大型國際性博覽會的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50萬元的補助,其中實際投入的30%以上需用于線上展會。
三、加大會展項目獎補力度
(六)對政策執行期內在我市舉辦的會展項目,按照《貴陽市支持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獎勵和資助標準在原基礎上提升20%(不包含一事一議項目),在此期間暫停執行淡旺季補貼政策。
(七)支持大型專業展覽場館承接展覽活動。支持大型專業展覽場館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的大型展覽活動,在政策執行期內,大型專業展覽場館按當年全年承接展會總面積給予場館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1元,單個場館補貼總額不超過30萬元。
四、強化會展市場主體培育
(八)積極吸引國內外大型會展企業總部或分支機構落戶我市,對落戶我市的國內外會展知名企業,在我市會展主營業務年營收額達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五、加大貴陽會展宣傳推介
(九)圍繞我市會展發展環境,加強宣傳推介,組織多種形式的會展專題推介活動,爭取更多國內外知名展會項目落地貴陽。
六、加大會展行業交流
(十)支持我市會展機構積極參加會展行業交流活動。對我市會展行業協會、會展企業赴市外參加國內會展行業會議交流活動,每家企業補助參會費的50%,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限補1人。對參加國內會展行業展覽的我市會展企業,每家企業對展位費的50%進行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七、加大會展人才培訓
(十一)加大會展專業人才培育。支持市會展行業協會等組織會展從業人員專題培訓,進一步提升我市會展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會展從業隊伍的專業度。
八、強化會展企業服務
(十二)提高政務服務效率。進一步做好會展項目備案審批服務,在市、區(市、縣、開發區)兩級政務大廳設立“會展項目集成套餐服務窗口”,實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務。
本政策由貴陽市會展經濟促進辦公室負責解釋,政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