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湘政辦發〔2016〕71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推動我省會展業改革發展,更好發揮其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中的積極作用,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文件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為契機,以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為導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整合資源、打造品牌的思路,改革管理體制,優化發展環境,壯大市場主體,延長產業鏈條,促進轉型升級,把我省打造成為中部會展經濟強省。
(二)基本原則。堅持深化改革。進一步深化會展業管理體制改革,明確會展業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功能定位,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以體制機制創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堅持科學發展。按照產業特色和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優化全省會展業布局,推動各市州會展業錯位發展;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營造協同互補、互利共贏的發展環境。堅持市場導向。遵循會展業發展規律,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產業等政策,建立公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逐步形成市場主導、企業主體、協會服務、政府監管的發展格局。
(三)發展目標。力爭到2020年,產業布局合理、服務功能完善、企業競爭有序、市場運作良好的全省現代會展業體系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品牌展會,其中,UFI(國際會展聯盟)認證品牌展會1—2個,在國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品牌展會10—15個,永久落戶湖南的國際性學術或研討會議1—2個,年收入過億元的會展企業5—8家,會展業直接收入年均增長15%以上,帶動相關產業年收入1000億元以上。
二、改革管理體制
(一)推進市場化進程。注重會展活動的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功能培育,切實發揮市場在會展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優化環境、規范市場,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扶持有實力的專業會展公司運營展會、引進展會。放寬市場準入條件,著力培育市場主體,加強專業化分工,拓展會展業市場空間。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各級政府辦展辦會行為。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各級政府逐步退出舉辦基本成熟和形成市場規模的展會,逐步減少財政直接出資和行政參與。
(二)完善展館運營管理。創新展館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提高展館設施利用率,增強運營效益和盈利能力。兼顧公益性和市場原則,加快現有會展場館提質改造升級,完善配套設施,優化場館定位和功能布局,提升場館的信息化水平和承載能力。鼓勵各地根據發展實際,科學規劃建設所需場館。
(三)發揮中介組織作用。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原則,積極發展規范運作、獨立公正的專業化行業組織。鼓勵行業組織開展會展業發展規律和趨勢研究,并充分發揮貿促機構等經貿組織的功能與作用,向企業提供經濟信息、市場預測、會展評估、技術指導、法律咨詢、人員培訓、制定行業標準、企業資質等級評定等服務,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三、加快轉型升級
(一)優化會展業布局。按照“重點布局、多極發展、統籌協調”的思路,優先引導和推動會展條件較好的地區、城市和企業加快發展,加快形成以長沙為中心,長株潭地區、洞庭湖地區、湘南地區、大湘西地區會展業協調發展的“一中心四板塊”會展業發展格局。支持長沙市建設“中部會展高地”和國家會展中心城市。
(二)培育品牌展會。支持和引導現有同類型展會項目整合優化,提升規模和檔次。支持已有一定影響力的成熟品牌展會項目提升國際化水平,積極申請UFI認證,努力打造成為國際化水平高、全國知名的品牌展會。大力培育有發展前景的新興展會,依托湖南科技、產業優勢和重點支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積極培育一批比較優勢明顯、帶動力強的專業展會,打造國際性或區域性品牌。鼓勵和支持各市州發揮各自優勢,舉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消費類展會和有利于促進當地產業發展的專業性展會,并逐步做大做強。鼓勵和支持省內外會展企業以多種形式在湘舉辦國際化、專業化大型展會。積極爭取國家級展會項目落戶湖南。支持和引導本省會展企業組建專業化、國際化會展營銷團隊,為企業到我省參展參會、辦展辦會提供優質服務,實現以展招展、以展招會、以展招商、以會招展。
(三)培育會展龍頭企業。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甄選一批有發展潛力的中小會展企業,鼓勵和支持其做活做優,走“小而專、小而精”的專業化特色發展道路,并著力培育其做大做強。加強政策引導,鼓勵和支持國際知名會展機構通過收購、兼并、控股、參股、聯合等多種形式在我省設立辦展機構,打造具有先進辦展理念和管理經驗、專業優勢突出的龍頭會展企業,提升行業核心競爭力。吸引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及其重大項目落戶我省。
(四)延伸會展業產業鏈。樹立大會展產業理念,提高對會展產業高關聯度的認識,推動展、會、節、演、賽融合發展,支持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跨界融合,加強產業配套能力,增強企業協同能力。以會展業為基礎,帶動文化科技、信息通信、交通物流、金融保險、旅游娛樂、餐飲住宿、教育等相關行業以及策劃、廣告、裝修、設計、印刷、安裝、租賃、保稅、現場服務等配套行業協調發展,形成會展業與關聯產業互動共贏的發展格局,增強會展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
(五)加快信息化進程。引導關聯企業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技術與會展業相融合,發展“會展+互聯網”新業態。促進電子商務在會展業中的應用,鼓勵舉辦網絡虛擬展會,形成線上線下有機融合的會展新模式。
(六)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積極支持省內會展企業與國內外會展機構交流合作,在辦展辦會、場館運營、人員培訓、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強合作。以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貿合作為重點,支持省內行業龍頭企業、中小企業、展覽機構、商協會等在境內外參加或舉辦展會,帶動湖南產品和服務“走出去”。
四、優化發展環境
(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全面貫徹落實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法規,強化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支持和鼓勵會展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會名稱、標志、商譽等無形資產,提升對會展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擴大知識產權基礎資源共享范圍,建立信息平臺,服務會展企業。
(二)完善行業標準體系。落實國家標準化工作要求,完善會展業標準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會展協會制訂和推廣會展管理、經營服務、節能環保、安全運營等行業標準,逐步形成面向市場、服務產業、主次分明、科學合理的會展業標準化體系。
(三)規范會展業市場秩序。規范展會登記及備案、信息發布、安全措施、違法監督處罰及投訴處理等行為,鼓勵會展行業有序競爭、規范辦展辦會。完善重點參展產品追溯制度,推動落實參展企業質量承諾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創新監管手段,加強參展商、采購商維權援助舉報投訴和舉報處置信息能力建設,形成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會展業市場秩序。
(四)完善會展業誠信體系。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管理手段,加快建立覆蓋會展場館、會展機構和參展企業的會展業誠信體系,推廣信用服務和產品的應用,提倡誠信辦展辦會、規范服務。建立信用檔案和違法違規信息披露制度,推動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和公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實現信用分類監管。
(五)強化會展統計工作。完善會展統計制度,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科學構建以會展數量、展出面積及經營狀況等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指標體系。建立統計、商務、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之間信息定期交換和信息發布機制,實現會展統計監測信息共享,及時、全面、準確掌握會展業發展動態及其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六)逐步開展會展行業評估。鼓勵和支持會展協會構建會展業評估體系,對會展企業及項目的運營狀態、實際效果、發展前景等進行調查統計、分析,推動會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組織開展會展企業資質等級評定,定期發布我省展會目錄,為培育品牌展會營造良好的氛圍。
五、強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總召集人,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文化廳、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貿促會、省政府新聞辦、省國稅局、長沙海關、湖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參加的湖南省會展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全省會展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研究制訂全省會展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并推動實施,促進全省會展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加大財稅支持力度。落實中央及我省支持服務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整合有關財政資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加大對會展業的支持和引導力度,重點支持本省會展企業到境內外組展辦展及宣傳推介本省展會、省內會展企業與國際國內知名的會展機構合作辦展、國際國內知名會展品牌的引進、申辦國際性展會、新興展會品牌培育、重點品牌展會提質升級、專業人才引進和培訓等。落實營改增、小微企業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政策,促進會展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健康發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省內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在現有業務范圍內,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創新適合會展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推動開展展會供應鏈等多種方式融資,進一步拓寬會展企業融資渠道。支持通過多種渠道引導境內外資金、風險投資基金及創業基金投資湖南會展業。
(四)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鼓勵會展企業創新人才管理模式,加大會展專業人才的引進力度。規范和完善會展從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提高我省會展業人才綜合素質。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按照市場需求,聯合大型企業、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建立會展人才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職業教育、專題培訓班或講座等,通過高校、社會、企業相結合的培養模式,打造高素質的會展專業隊伍,為我省會展行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五)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實展會通關便利化措施,優化展品出入境管理模式,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簡化展品審批備案手續。引導、培育重點會展企業成為海關、檢驗檢疫高信用企業。完善重要展會現場服務監管措施,在重要會展現場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展會現場各聯檢單位“信息互通、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監管模式。積極改進和創新監管模式,積極推廣長沙金霞跨境保稅直購試點經驗,打造“永不落幕的進口產品博覽會”。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會展通關及監管無紙化。
(六)創新會展業推廣模式。整合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充分發揮互聯網、新媒體作用,精心組織策劃宣傳我省會展業的各類發布會、推介會,創新形式宣傳推廣我省重大會展活動。統一對外宣傳推介湖南會展優勢和形象,吸引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展會和會展企業入駐湖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