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降低疫情不利影響,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建鄴區結合實際,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建鄴區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十條措施》。
堅定企業發展信心
1、深化企業服務機制
建立后疫情時期支持穩定發展企業庫,完善領導掛鉤聯系企業、聯合會辦制度,組建企業法律服務聯盟,多渠道搭建政企交流對話平臺,多措并舉、綜合施策,為受疫情影響企業提供精準服務。
2、加快產業政策兌現
縮減審批周期,對符合兌現條件的扶持政策原則上一個月內完成兌現,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優先兌付,推行“免申即享”。
增強企業發展動能
3、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支持企業圍繞疫情防控新需求開展技術攻關,推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示范。鼓勵科技創新產品在我區首購首用,對開展疫情防控專項科技研發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研發補貼10萬元。
4、支持企業轉型升級
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搭建應用場景信息共享撮合平臺,定期發布政府及社會企業應用場景項目,對撮合成功的重點應用場景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
5、壯大企業發展規模
對當年月度新增納統的限上批發、零售、餐飲、住宿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鼓勵納統“大個體”、“非本產活”單位轉法人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
助力相關行業復蘇
6、支持商貿會展企業發展
對屬地納統規模綜合體、商場超市,列為疫情期間應急保供網點的超市、農貿市場,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外貿進口企業進口貨物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殺費用,給予最高不超過1萬元補貼。對因疫情影響延期但仍在今年內辦展、辦會的主辦單位,按照商務商貿(會展)產業扶持政策同等獎勵標準增加50%給予資金扶持。
7、支持文旅體娛企業發展
對從事文旅體娛相關行業的企業,根據營業收入規模,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元補貼。對場館運營類企業,根據承租載體面積,給予最高不超過8萬元補貼。
創新金融支持機制
8、加強融資對接服務
對受疫情影響、有資金需求的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統籌協調區內銀行、保險、擔保等機構,組織金融專員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匹配金融產品,給予企業延期付息、轉貸資金、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等支持。對區屬國有擔保公司擔保的區內企業新增貸款,給予全年保費減半支持,對已擔保的區內企業實現自動續保。
9、鼓勵金融產品創新
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推出“信易貸”“餐飲貸”等金融產品,通過定制化超短期融資、轉貸融等金融產品方式滿足企業短期資金需求,推行快審快貸、按日計息等惠企舉措。依托“建鄴高新進園保”,對餐飲、文旅等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開通融資綠色通道。設立“每日路演”抗疫專場,優先安排受疫情影響、有投貸需求的企業。
10、設立高新技術產業直投基金
組建規模不低于1億元直投基金(首期出資5000萬元)。發掘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優質項目,為企業發展注入金融活水。
我區明確,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相關扶持措施,一并遵照執行。本政策措施扶持補貼的企業是指依法在建鄴區完成各項登記注冊手續、屬地納稅,為我區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是指文化、體育、旅游、娛樂、批發、零售、餐飲、住宿、商貿及會展業。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建鄴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 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