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意見
津政辦發〔2017〕94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會展業改革創新,推動實現跨越式發展,充分發揮會展業在擴大區域經濟合作、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中的重要作用,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三個著力”重要要求,按照市第十一次黨代會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抓住歷史性窗口期,圍繞中央對天津“一基地三區”的功能定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積極推進我市會展業市場化、規模化、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發展,堅持節儉、安全、綠色、務實的辦展原則,改革管理體制、推動創新發展、優化市場環境、擴大對外開放,力爭將天津會展業打造成為都市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規范和減少政府辦展,加強規劃引導、優化發展環境、簡化審批程序,加大商業性展會政策扶持力度,推動會展業市場化發展。
——堅持對外開放。加強國內外會展行業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際、國內大型品牌展會,大力培育會展服務龍頭企業,推動天津展會“走出去”。
——堅持服務產業。發揮會展業的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功能作用,依托天津區位優勢和海陸空立體交通物流條件,立足優勢產業,培育品牌展會,促進區域經濟、社會、文化發展。
——堅持創新發展。集聚會展資源要素,鼓勵現代信息技術在會展業的推廣和運用,促進會展業資本市場發展,建立會展業創新推動機制,促進會展業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和經營創新。
(三)發展目標。全市會展業經濟規模實現穩步增長,政策體系基本完善,發展環境日益優化,設施條件極大提升,對外開放持續深入,市場化、國際化、品牌化、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到2020年,全市各類展會達到200個,展覽面積突破280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以上規模展會項目突破50個,國際化展會達到50個;會展業直接收入達到15億元,拉動相關行業收入達到150億元。
二、擴大會展產業規模
(一)推動會展專業設施建設。推動國家會展中心項目建設,力爭2020年前投入使用。加快梅江會展中心二期和濱海國際會展中心建設、維修進度,完善商業配套,提升綜合服務功能。落實專業會展設施非營利公益性設施屬性,給予項目建設投資相關政策支持,落實國家出臺的相關稅收政策。支持展館設施設備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鼓勵展館運營體制改革和運營機制創新。(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二)大力培育品牌展會。進一步提升津洽會、融洽會、旅游產業博覽會、華博會、臺博會、中國國際礦業大會、直博會、生態城市論壇(博覽會)、北方自行車展、碧海釣具展、天津國際汽車展、冰淇淋產業博覽會等我市品牌展會的市場化和國際化水平,充分發揮展會的招商引資、貿易促進功能,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持續支持專業展覽擴大規模,提高展會品質,擴大國際影響力。結合我市優勢產業,加強與專業行業協會、會展龍頭企業、國際知名企業合作,引進、培育一批符合我市產業特點的展會項目。(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三)加強行業主體建設。大力引進國內外會展企業落戶天津,鼓勵國際知名會展企業在津設立區域總部或辦事處。支持多種所有制企業通過收購、兼并、控股、參股、聯合等形式組建大型展覽集團。引導會展企業收購、兼并、聯營展會,擴大經營規模。推動會展企業上市掛牌,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整合優質資源,加快做大做強做優。(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金融局)
(四)促進產業聯動發展。充分發揮會展業的帶動作用,促進市場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以會展業為龍頭,構建以先進制造、科技信息、文化教育、交通物流、金融服務、商業旅游等為支撐,以廣告、策劃、設計、印刷、租賃、施工、現場服務等為配套的產業集群,形成行業配套、產業協作、運行高效的會展業服務體系。(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文化廣播影視局等相關單位)
(五)大力開拓展覽市場。推動我市展覽機構與國際知名的展覽業組織、行業協會、展覽企業等建立合作機制,引進國際知名品牌展會到我市合作辦展。配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國家戰略及多雙邊和區域經貿合作,支持天津展覽企業以收購、合作、自辦等方式發展境內外展覽項目。支持會展業開展各種形式的招商引資和開拓市場活動,進一步提升我市會展業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三、加強會展業改革創新
(一)創新會展業管理機制。建立天津市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商務委牽頭,市政府大型活動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容園林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委、市統計局、市知識產權局、市國稅局、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西青區人民政府等為成員單位,統籌協調、分工合作,研究制定會展業發展規劃、支持政策,建立管理、監督、評價機制,健全促進會展業發展的管理、服務體系。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委。(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
(二)推動會展行業轉型升級。鼓勵會展行業開展服務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創建展會連鎖品牌。支持展會服務、眾籌服務、數據服務等平臺建設,為相關企業提供招商招展、專業策劃、搭建運營、物流配送、合作辦展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三)加快會展業信息化進程。實施“互聯網+展覽”戰略,推動重點展會從線下走向線上,與互聯網企業合作開展O2O2O(線上搜索、展會對接、線上交易)經營模式。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精準對接展覽和采購需求,延伸會展服務,豐富展覽效果,增強參展體驗。建設行業公共信息平臺,提供信息發布、在線展覽與銷售、觀眾預登記、表單下載等多種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四)推進市場化進程。嚴格規范各級政府辦展行為,減少財政出資和行政參與,建立政府辦展退出機制,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力度。鼓勵專業展覽機構以收購、兼并、參股、輸出服務等方式參與政府展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相關展會的政府主辦單位)
(五)改善金融保險服務。鼓勵商業銀行、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在現有業務范圍內,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創新適合展覽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推動開展展會知識產權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進一步拓寬辦展機構、展覽服務企業和參展企業的融資渠道。完善融資性擔保體系,加大擔保機構對展覽業企業的融資擔保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金融局)
四、優化會展業發展環境
(一)加強政策資金引導。重點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特點和發展方向、促進貿易流通的大型專業展覽和會議。鼓勵引進在國際、國內具有影響力的大型展覽和會議,培育我市新題材專業展覽,支持展覽規模化發展,支持我市專業性展館舉辦大型展覽,支持展會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責任單位:市商務委)
(二)落實財稅政策。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原則,通過優化公共服務,支持中小企業參加重點展會,鼓勵展覽機構到境外辦展參展。落實小微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范圍的創意設計活動相關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促進展覽企業及相關配套服務企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國稅局)
(三)營造寬松的辦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展品出入境監管方式方法,提高展品出入境通關效率。引導、培育展覽業重點企業成為海關高信用企業,適用海關通關便利措施。簡化符合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要求的展品通關手續,依法規范未獲得檢驗檢疫準入展品的管理。嚴格依法進行展會安全許可,簡化戶外廣告審批,保障交通運輸,提升展館環境衛生,規范收費事項和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負擔,優化辦展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市容園林委、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
(四)強化會展活動安全管理。強化展會安全監管,落實會展承辦者的主體責任、會展場館所在區域屬地政府責任、場館設施保障責任、管理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完善展館安全監控、應急消防、人員控流等軟硬件建設,實現展館技防監控全覆蓋。(責任單位:展會主辦場館、市公安局、有關區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
(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制定知識產權和市場監管部門駐會制度,處理投訴和事后跟蹤事項。支持和鼓勵展覽企業通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方式,開發利用展會名稱、標志、商譽等無形資產,提升展會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水平。打擊合同欺詐、侵權和假冒偽劣行為,切實維護展會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委)
(六)加強專業人才體系建設。制定會展人才培養規劃,加強與高校等專業培訓機構合作,將會展從業人員培訓納入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推動會展專業技能培訓,形成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多層次會展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引進國內外會展高級人才,促進會展專業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從業人員整體水平。(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五、加強行業管理
(一)完善行業誠信體系。加快覆蓋展覽場館、辦展機構和參展企業的展覽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辦展主體信用檔案,開展辦展主體信用級別評定,推動信用分級管理。實行違法違規單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動監管信息的共享和公開,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市會展行業協會)
(二)完善會展業標準體系。研究制訂和推廣我市展會評價、專業展館服務等行業標準,實施展會信息發布制度,制定展會排期管理規則,推廣展會合同規范文本,逐步形成面向市場、科學合理、良性競爭的會展業標準化框架體系,維護會展主體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會展業健康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市會展行業協會)
(三)建立會展業統計辦法。進一步完善部門統計制度,建立以展覽數量、展出面積及展覽業經營狀況為主要內容,以展館、辦展機構和展覽服務企業為主要對象的展覽業統計監測分析體系,完善監測分析制度,全面準確反映會展經濟發展情況,為制定會展產業政策提供依據。(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會展行業協會)
(四)發揮中介組織作用。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原則,積極發展規范運作、獨立公正的專業化行業組織。鼓勵行業組織建立行業標準、開展資質認證、促進行業交流,開展信息咨詢、市場預測、技術指導、法律咨詢、人員培訓等服務。支持行業組織協調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維護企業利益,強化行業自律。(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會展行業協會)
各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促進會展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協同配合。各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訂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為天津市會展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市商務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指導、督查和總結工作,共同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