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關于加快會展博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天府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成都市建設世界文化名城總體要求,切實擔負成都建設國際會展之都核心區重大使命,推動天府新區打造內陸開放門戶和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先行區,高質量推進新區會展博覽產業發展,打造高能級對外開放平臺,結合新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支持對象
(一)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以下簡稱:新區)舉辦的重要展覽、會議;
(二)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舉辦的文化節會活動、體育賽事活動,在興隆湖水上運動訓練基地舉辦的全國性水上運動賽事;
(三)在新區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展覽機構及會展重要關聯企業;
(四)新區專業會展場館。
展會項目支持政策
一、展覽項目
■對省市引進的重要展覽項目,積極協助主辦方申請省市資金補貼,按展覽項目實際情況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交通、安保等展會保障補貼。
■對新區引進的專業型展覽項目〔展覽面積在1萬平方米(含)以上〕,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給予20萬元的資金補貼,展覽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給予30萬元的資金補貼,以此類推,展覽面積每增長1萬平方米(含),補貼資金相應增加10萬元,單個展覽項目基本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新區引進的消費類展覽項目〔展覽面積在3萬平方米(含)以上〕,展覽面積達到3萬平方米給予10萬元的資金補貼,展覽面積達到4萬平方米給予20萬元的資金補貼,以此類推,展覽面積每增長1萬平方米(含),補貼資金相應增加10萬元,單個展覽項目基本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新區引進的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舉辦的展覽項目以及境外展商比例達到20%(含)以上的國際性展覽項目,可在本條第(二)項基本補貼基礎上再給予50%的上浮補貼。
■對在新區連續舉辦三屆及以上(含單、雙年隔年舉辦)的外來流動重要展覽項目,按照首屆20萬元、第二屆15萬元、第三屆10萬元的標準給予階梯型獎勵。
■對在新區舉辦的取得全球展覽業協會(UFI)認證的展覽項目,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新區專業會展場館新策劃自辦或聯合國內外知名會展機構舉辦各類新業態、新經濟展覽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的資金補貼。
二、會議項目
■對省市引進的重要會議,積極協助主辦方申請省市資金補貼,按會議項目實際情況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交通、住宿、安保等展會保障補貼。
■對新區引進或舉辦的人數規模在200人(含)以上的國際性、國家級、專業型會議,按照在新區會議場地實際產生費用和會議代表入住新區酒店住宿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貼,對200人(含)-500人的重要會議,資金補貼不超過50萬元;對500(含)-800人的重要會議,資金補貼不超過80萬元;對800人以上的大型重要會議,資金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對符合補貼標準的會議項目,同期配套舉辦專業展覽活動,展覽凈面積達1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可在本條第(二)項基本補貼基礎上再給予25%的上浮補貼。
■對在新區舉辦的納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統計的國際會議項目,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引進在新區新建成投運的專業會議場館中舉辦符合補貼標準的重要會議,2021年額外給予25元/平方米的場租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25萬元;2022年額外給予15元/平方米的場租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2023年額外給予10元/平方米的場租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
會展產業培育支持政策
■對在新區新注冊落戶并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辦展辦會的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在天府總部商務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按照不超過15平方米/人的標準,連續三年給予不超過50萬元/年的租金補貼,租金補貼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租金且不能與新區其他載體優惠政策疊加享受。
對租賃面積低于500平方米(含)的企業,根據實際租賃面積分別給予第一年60元/平方米/月、第二年50元/平方米/月、第三年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補貼。
對租賃面積高于500平方米的企業,根據實際租賃面積分別給予第一年50元/平方米/月、第二年40元/平方米/月、第三年3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補貼。
■對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及廣告、策劃等會展重要關聯企業在新區注冊落戶并設立獨立法人機構,經評審認定后,自其在新區納稅之日起連續三年給予獎勵,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辦展辦會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獎勵30萬元;達到1000萬元獎勵50萬元;達到2000萬元獎勵80萬元;達到3000萬元及以上獎勵100萬元。
■對新區企業加入全球展覽業協會(UFI)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加入國際大會及會議協會(ICCA)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文體活動舉辦支持政策
一、文化節會活動
對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舉辦的大型藝術節、音樂節、電影節、演唱會和主題文化活動等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文化節會活動,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
二、體育賽事活動
■對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舉辦的全國性高水準單項體育賽事、符合國家體育總局令第25號《體育賽事活動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國際體育賽事活動,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對在興隆湖水上運動訓練基地舉辦的全國性水上運動賽事,給予不超過200萬的一次性資金補貼。
■對在新區專業會展場館舉辦的高水準電競賽事,給予國際知名電競賽事不超過4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給予全國性頂級電競賽事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給予全國性頂級電競賽事的次級職業聯賽(杯賽)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
專業會展場館發展支持政策
鼓勵新區專業會展場館做好全球營銷、智慧場館建設、標準化建設等相關工作,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年的資金補貼。
鼓勵新區專業展覽場館做好新引進的重大展覽項目〔展覽面積在10萬平方米(含)以上〕服務保障工作,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展會保障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年。
鼓勵新區專業會議場館做好新引進的大型重要會議〔使用規模在1萬平方米(含)以上〕服務保障工作,給予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展會保障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年。
對新區專業展覽場館利用率年增長達到5%,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區專業會議場館利用率年增長達到10%,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附 則
■對新區引進的特別重大展會項目、文體活動項目,經管委會批準舉辦,可另行研究支持政策。
■本政策由新區會展、文化、體育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除特別說明外,本政策中所述獎勵和補貼可疊加享受。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2年。2018年12月25日印發的《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關于加快會展博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天成管辦發〔2018〕60號)同時廢止。